道歉+1元钱 唤醒国家名义

贾合祥 来源:西征网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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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诉讼,就为道歉+1元钱,也许会被很多人不理解,甚至认为毫无意义。是啊,现在涉及名誉、精神伤害的诉讼,哪个不是开口不是几万、几十万,甚至成百万、数千万。但邱少云烈士弟弟邱少华老人却只要一个道歉+1元钱。老人并不傻,有人说老人只为要回个面子,没错,老人要的就是面子,但这个面子不只是烈士亲属个人的,而属于国家的、全体人民的。道歉+1元钱,也恰恰证明了烈士亲属的高尚,证明了烈士的名誉不是金钱能够买到的。

  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二被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一场诉讼,就为道歉+1元钱,也许会被很多人不理解,甚至认为毫无意义。是啊,现在涉及名誉、精神伤害的诉讼,哪个不是开口不是几万、几十万,甚至成百万、数千万。但邱少云烈士弟弟邱少华老人却只要一个道歉+1元钱。老人并不傻,有人说老人只为要回个面子,没错,老人要的就是面子,但这个面子不只是烈士亲属个人的,而属于国家的、全体人民的。道歉+1元钱,也恰恰证明了烈士亲属的高尚,证明了烈士的名誉不是金钱能够买到的。

  由上可见,道歉+1元钱的诉讼胜利,是一场正义战胜邪恶的胜利,捍卫了烈士的名誉、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唤醒了国家名义,必须以国家的名义捍卫先烈的形象,这就是这场道歉+1元钱的判决重大意义。

  众所周知,近年来在国内形形色色的恶搞戏说、侮辱诋毁烈士的事件可说屡屡不断,“摧垮高尚、消灭英雄”成为一些历史虚无主义者的“狂欢”。除了网络大V@作业本在微博上对邱少云烈士的侮辱,还有形形色色的侮辱烈士者,他们中有大学教授,有网络大V,还有媒体行为,被侮辱的先烈有毛岸英、刘胡兰、雷锋、狼牙山五壮士、黄继光、董存瑞,等等,抹黑侮辱烈士,歪曲历史,严重扰乱舆论秩序和社会价值观,行为极其卑劣。

  今日,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件判决正当其时,给烈士英灵以一份安慰,给全国人民感情以一个交代。因为烈士是民族不屈的脊梁,烈士精神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国富民强的今天是用千千万万烈士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追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由烈士精神凝聚而成的。正如法院判决所认为的: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战斗中表现出的舍生取义、爱国为民的精神,在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广泛的道德认同,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邱少云享有崇高名誉和荣誉的基础。

  烈士由国家命名,本质上是属于国家和人民的,在任何国家都会受到公民的敬仰和尊重、道德与法律的保护。因此说,侮辱邱少云烈士案件的判决,是人民的胜利、正义的胜利,也告诫那些历史虚无主义者和别有用心者,诋毁烈士不得人心、法理不容。从社会法制上讲,诋毁烈士就是破坏社会法治和国家荣誉,违法必究;从伦理道德上讲,就是亵渎民族精神和公民感情,所以,必然受到道德的审判。

  遗憾的是,在维护烈士名誉上,我国现行的法律尚存在缺陷,还待完善,但可以肯定地讲,以国家的名义捍卫烈士名誉,是众望所归,诋毁先烈,法理不容。这也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公民自觉敬仰和尊敬烈士,另一方面,关键要加强法治道德建设,创造捍卫烈士名誉良好的法治与道德环境,以保证别有用心者不能诋毁、诋毁不起、不敢诋毁烈士,保证全民人人都是烈士名誉的捍卫者,都能拿起法治和道德的武器,与损害烈士名誉的人和事进行斗争。

  历史不容玷污,英烈精神永存!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才能英雄辈出。烈士为国家和民族抛洒热血,舍身取义,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的象征。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打击侮辱烈士的言行,依法捍卫烈士的人格尊严,国家和人民责无旁贷……

  上述是人民的心声,是正义的呼声,也让唤醒我们对以国家名义捍卫烈士名誉的思考,让捍卫烈士名誉不再难。莫小觑道歉+1元钱的现实意义,愿此成为给全民上的一堂捍卫烈士名誉的法治教育课,我们当以法治与道德的手段,以国家的名义,确实维护好所有烈士的名誉,让烈士的英名与精神永存,成为民族永远的骄傲,凝聚起我们热爱祖国、实现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的力量。(贾合祥 西征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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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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