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获刑:这是香港法治的胜利
今天上午,随着香港高等法院法槌落下,备受全港关注的“35+”颠覆国家政权案历时三年审理,终于判了!45名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分别被判处4-10年刑期,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
此案共涉及47人,他们策划及组织参加2020年7月所谓的“35+初选”,被控触犯香港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最后,有45人获刑。
在他们当中,有“35+”案的头目——臭名昭著的乱港分子戴耀廷,他获刑10年,是刑期最长的。
乱港小丑黄之锋也赫然在列,他被判刑4年8个月。
这些乱港分子被香港警方拘捕后,被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起诉,案件于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转介到高等法院处理。
今天,香港高等法院的门口聚集了不少媒体人士和市民,大家都对此案表示了极大的关注,期待着香港国安法的重拳出击能给香港社会一个交待。
所谓的“35+初选”,是乱港分子戴耀廷在2020年策划组织实施的一次操控香港立法会选举的非法活动。他们妄图通过内部操作,确保有35名以上的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当选,以占据立法会多数席位,然后否决所有特区政府提出的拨款申请,逼迫特区政府停摆,最后引发香港社会动荡,以实现搞乱香港的目的。
这次非法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包括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及吴政亨等人,他们的刑期从6年1个月到10年不等。其余为参与者,刑期稍短一些。
其中,区诺轩是戴耀廷钦点的“接班人”。其他人也都先后参加过多项反中乱港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被判刑的只是他们所参与的罪行的一项。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例如黄之锋,之前已经因其他罪名服刑,而暂时未被追究的罪行,将来也逃不过法律的审判。
此次审判的依据,是2020年6月30日通过的香港国安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罪行的界定和处罚方式,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在国安法利剑高悬之后,兴风作浪的反中乱港分子或被绳之以法,或畏罪逃亡,或宣布退出。乱港组织也纷纷宣布解散……祸乱香港的曱甴们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
“35+初选”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所审理的最大案件。3位国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各人怀有意图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不予区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必然会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足可构成“颠覆国家政权”。
除了该案外,还有多起公然违反国安法的案件进行了严肃的判决。
如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港岛湾仔驾驶插有“港独”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击警方防线,造成3名警员受伤。2021年7月27日,唐英杰被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判刑9年。
之前,香港网媒“立场新闻”涉嫌长年发布煽动性文章。2024年8月,其两任总编辑及幕后公司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罪名成立。
这一系列判决,都充分体现了香港国安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今天获刑的人员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戴耀廷和黄之锋。他们算是公众的熟面孔,所犯下的罪行也远远不止今天被判的这一项。
戴耀廷出生于1964年,大学时期就受到了“港独之父”李柱铭的关注和赏识。1986年,刚从港大毕业的戴耀廷被李柱铭招收为法案助理,1989年又被安排到伦敦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进修法律,同时接受美方情报机构的培训和考察。
情报人员通过详尽的考察和评估,将戴耀廷设计为隐藏于香港法律学界的一根“港独暗桩”,并切断与香港政党之间的关系,为其日后以法律学者身份在港开展颠覆分裂活动提供“清白”身份。
2013年开始,戴耀廷遵照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指示,着手酝酿所谓的“占中”计划,并在2014年9月发动了非法“占中”活动。
在修例风波期间,戴耀廷策划了“非暴力抗争培训班”,从美国、欧盟、日本等地聘请的退役警员,对街头暴徒进行培训,同时还亲自走上街头,指挥在校学生暴力冲击警方防线、现场制造事端。
此外,戴耀廷还策划了多次操控选举的活动,从早期的“雷动计划”,到后来的“35+计划”、“揽炒十步曲”,鼓吹揽炒香港、颠覆国家,妄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
2020年7月28日,戴耀廷被香港大学开除。
2021年1月6日,戴耀廷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依法拘捕。
黄之锋也是人尽皆知的祸港头目。他出生于1996年,2014年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才考了19分,相当于百分制的54分,后获香港公开大学录取,学的是“政治及公共行政”。
黄之锋的父亲黄伟明就是个“港独”分子,在黄之锋小时候就开始给他灌输“港独”思想。尽管黄之锋学习成绩极差,但闹事的本事却不小。15岁时,黄之锋就在父亲的运作下当上了学生政治组织“学民思潮”的头。
2014年非法“占中”期间,18岁的黄之锋拿到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160万美元活动经费,指挥“学民思潮”成功蛊惑大批学生参与,也得到了美国的“高度认可”,一跃成为美国眼中的下一代“港独”接班人。
没想到,2020年香港国安法横空出世,黄之锋成了美国的弃子,连他父母都卖掉房子,带着他弟弟跑去了澳大利亚,只剩下他一人独自在港唱起了《铁窗泪》。
黄之锋在2020年9月24日就已经被拘捕,目前已经服完了之前的刑期,正在赤柱监狱还押候审。新的刑期又来了,这下黄之锋又可以充实起来了。
本次对“35+初选”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香港国安法的威严。与此同时,香港从今年起,又有了新工具来对付心怀叵测的曱甴们。这就是今年3月23日生效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香港本地针对基本法23条所作出的具体立法,将和香港国安法一起,继续保护香港全体居民的根本福祉,打造香港的法治社会氛围。相信,在这两大“尚方宝剑”的保护下,香港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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