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将有效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激励全体人民共同唱响国歌最强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新华社6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加强了对国歌奏唱、播放、使用的监督管理,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歌法草案提请审议,这意味着,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将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这也是13亿中国人民共同的心愿。当然,其中严惩恶意歪曲、贬损国歌庄严形象等行为的规定,也最为引人注目,也是对国人最重要的警示,爱国就要维护国歌的尊严。
国人常骄傲,我们的国旗最美,国歌最鼓舞人心。这绝非夸海口,但看我国国旗,红色的旗面象征着中国革命,五颗五角星金光灿灿,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团结,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国旗能够如此完美地来表达一个政党与国家与人民之间密切关系的旗帜。再看国歌,雄壮激烈,催人奋进,它的名字叫《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抗战时期,是号召人民奋起抵抗入侵者的,自1949年开国大典定为代国歌,到后来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写入宪法,再到今天,80多年来,嘹亮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撼动它在亿万中国人民心中的地位。
与国旗、国徽一样,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体现的是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尊重国歌就是爱国的表现,国歌的尊严也确实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维护,对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以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
国歌法草案特别规定,对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规定看似严了一点,实则一点不为之过。因为,无论如何讲,再没有什么比维护国家尊严更重要。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国歌被商业化,滥用国歌,甚至随意歪曲、贬损和篡改、恶搞国歌歌词的现象屡屡发生,如歌词被改变成“中华民族到了最赚钱的时候”,甚至整个歌词被篡改,用以恶搞学校师生关系,等等,实不可容忍。新中国成立近70年了,我国也亟待有一部法律来捍卫国歌的尊严,让世世代代的国人懂得,国歌的尊严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尊严,爱国歌就是爱国家。
现在,国歌法既出,意味着维护国歌的尊严就成为公民的基本法律义务。爱国,就要从爱护国徽、国旗和国歌做起,这既是人人应有的法律义务,也是基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道德养成。我们的法制宣传机构,党委政府和各个社会团体,都有义务加强对国歌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然,爱护国歌贵在从人人做起,必须自觉遵守国歌法,并坚决同违法国歌的种种行为现象作斗争。严法护国歌,公民人人当成为维护国歌尊严的卫士。(贾合祥 西征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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