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体器官,一向是以美国为首的美西国家媒体及某邪教拼命造谣我国、诋毁、污蔑我国的一个话术。
这些谣言危害有多大呢?韬哥在前天居然还亲耳听到,可以说是真的被惊到了,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信。
不过有意思的是,美国虽然还在编造这种谣言,可是美国自己却“神奇”的要把买卖器官而且是囚犯的人体器官合法化了。
近日,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正在准备立法,允许或者更准确的说是鼓励在押的囚犯,通过捐赠自己的身体器官以换取减刑、换取自由。
提出这一法案之一及主要推手的,是马萨诸塞州美国民主党州议员朱迪思·加西亚。
朱迪思·加西亚声称她提出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她所说的 “不公正的监禁和对黑人和棕色社区的过度治安的恶性循环”所带来的健康不平等现象。
不知老铁你是否理解她的这个逻辑,反正韬哥是看的一头雾水。这“不公正的监禁”、“有色人种社区的过度治安恶性后循环”,和买卖囚犯的人体器官它有什么关系呢?
朱迪思·加西亚对此的解释是,黑人和西班牙裔社区患病到需要接受人体器官捐赠程度的风险很高,而有色人种被判刑的比率也很高,所以如果不能把服刑的囚犯列入器官库中,那么非裔美国人等待人体器官的时间要比白人长。
这听上去,仿佛还是在为了黑人着想的样子!可真能忽悠!
马萨诸塞州的另一名民主党州议员卡洛斯·冈萨雷斯是该法案的另一个共同提案人,他则声称这一法案是自愿性,而目前在马萨诸塞州并没有反对囚犯器官捐赠的相关法律。
而据美媒报道所说,该法案将在马萨诸塞州的州惩教署内设立一个骨髓和器官捐赠计划,允许被监禁的人在捐赠骨髓或器官的条件下获得60天至一年的减刑。
该法案规定,马萨诸塞州将建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以决定囚犯必须捐赠多少骨髓和器官才能获得减刑,而最高“不超过365天的减刑”。
如果按报道中所说的这个规则,那么显然囚犯捐献骨髓会获得60天的减刑,而捐献其它重要的身体器官比如肾、肺等人体有两个的器官,最多也能能减刑一年。
这价格可真是够贱的!
一项让马萨诸塞州囚犯捐献器官和骨髓以缩短刑期的提案引起了深刻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即对渴望自由的囚犯施加不适当的压力。
该法案--在马萨诸塞州议会面临陡峭的爬升--可能会触犯联邦法律,该法律禁止出售人体器官或以 "有价值的考虑 "获得人体器官。
该法案遭到了质疑,有人就指这一法案以囚犯的器官来换取减刑是不道德的,是对囚犯的剥削。
而关于鼓励囚犯以自己的身体器官换取减刑,其实美国早就有州开始实践了。比如南卡罗来纳州早在2007年就曾试图出台法案,以诱使在押囚犯通过捐赠自己的身体器官来换取减刑。
不过当时该法案并没有通过,南卡罗来纳州就换了另一个套路、版本,改为在押囚犯创建了一个所谓的“自愿组织和器官捐赠计划”,以让囚犯捐赠器官合法化。
为了避免被认为是在诱使囚犯用身体器官换取减刑,南卡罗来纳州的这个计划并没有明确的“捐赠身体器官可换取减刑”的规定。
不过问题是,美国监狱在历史上仅被曝光的,就有大量的通过欺骗、逼迫的手段伪造所谓的囚犯“自愿”、“同意”的传统,以达到一些邪恶的目的,比如对囚犯开展人体实验。
所以,这个所谓的“自愿”也就是个幌子罢了,其真实目的就是达到买卖囚犯人体器官合法化的目标。
最后,我们又发现了这个事实:美国所污蔑、造谣中国的,都是美国曾经做过的或正在做的!
责任编辑:搁 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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