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6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角度出发,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诸多亮点之中,“设立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格外引人注目。
实践中,对于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比如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着发现难、无法及时取证等痛点难点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未成年人所受侵害不仅仅来自外部,还有可能源于家庭内部,存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以及受委托的照护人等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但监护人隐瞒不报的问题。对此,迫切需要升级应对策略。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应当尽心尽责,但力量毕竟有限,而群众的眼睛无处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网信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如何善用社会力量,怎样发挥群众作用,正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
在这方面,《条例》作出了创新性规定,明确“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与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接轨,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接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显而易见,设立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拓宽了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从此以后,只要“合理怀疑”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便可随时拨打12345接入专席。再由12345热线根据实际情况精准分类和派工,第一时间进行闭环处理。
设立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无需另起炉灶,而是直接运用北京成熟的12345运行机制,“吹哨”各部门,实行“接诉即办”。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既能高效处置群众诉求,又节约了资源,可谓一举多得。
值得一提的是,该专席设置后,不局限于解决个案问题,还负责咨询、帮助,以及收集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群众诉求数据分析力度,梳理共性问题,形成研判分析报告,供相关部门参考。助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这样的创新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和学习。
有了“良法”,还需要“善治”。接下来,北京市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行动方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措施落细落实。就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而言,有必要建立完善激励表彰机制,明确奖励方式、奖励标准。比如,对于举报侵害未成年人重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积极贡献“金点子”,受到采纳并行之有效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凝心聚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
愿每一位市民都能从我做起,弘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借助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等途径,主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力献策,积极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为北京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搁 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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