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江苏公安机关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各类造谣传谣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吸粉引流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破相关违法犯罪案件78起,现将8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盐城侦破“某副处长送情趣礼物”网络谣言案。
今年8月,有关部门向盐城公安机关通报线索,微博网民编造发布“某副处长送情趣礼物”等谣言信息,涉嫌违法犯罪。经查,相关谣言系境外人员陈某某与境内莫某某、肖某某等人勾结编造发布,目的是通过虚假文案制造热点、为裸聊敲诈平台吸粉引流非法牟利。该团伙12名主要成员均已被盐城公安机关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南京李某某等人编造发布“过江隧道发生多车追尾事故”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18日,李某某等人为博取关注,从网上下载视频,并在未经证实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的情况下,配以文字和修改位置信息,在网络平台发布“雨雪天南京过江隧道发生多车追尾事故”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李某某、崔某某等13人已被公安机关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徐州侦破“新沂发生爆炸致多人伤亡”网络谣言案。 今年10月28日,陈某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编造发布“新沂某店铺发生爆炸案致多人伤亡”谣言信息,后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12月6日,该陈为逃避打击,注册小号再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4:苏州吴某某编造发布“张家港发生枪击事件”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24日,吴某某为博取关注,恶意摆拍自己坐在车内手持玩具枪向外射击的视频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配文造谣称“大新滨江商贸广场发生枪击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5:宿迁赵某某编造“沭阳发生杀人分尸”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7日,赵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通过下载网络素材,将案发地点改为本地的方式,编造发布“沭阳发生分尸案”等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6:无锡王某某编造“住宅区发生爆炸”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22日,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新吴区梅村住宅区发生爆炸”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7:扬州冯某某编造“有人因赌博跳楼自杀”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6日,冯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仪征市某酒店附近有人因赌博跳楼自杀”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冯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8:徐州卢某某编造发布“两名大学生死亡”网络谣言案。 今年12月10日,卢某某看到一辆救护车进入某高校,为达吸引关注目的,未经核实并臆测出现学生死亡事件,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某大学一个月内有两名大学生死亡”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卢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陶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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