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网友嘲讽为鸟丝的男子,因为这么一个视频,在他刑满释放之时,居然瞬间红得发紫。当然,只是瞬间,不过,一切对他而言足够了。
为了能沾上他的“热度”,有的人甚至在这个鸟丝还没出狱时就开始了采访;有人专门开车去大牢门口接他,做足了文章,比孝敬亲爹还要感人。有的人为了蹭一蹭这个曾经穷屌的热度,有人明码开始了营销,说愿意给他年薪1500万。各种炒作,各种骚首弄姿,令人眼花缭乱。
一个小丑一样的“网红”,因为几句不着边际的胡话,结果居然成了网红。而且这个网红过了这么久,因为释放,再次成为网红。很多人看不懂,这其中的到底是什么讲究。其实不必大惊小怪,网络就是这样。越是发红的人,往往越是另类。贾平凹说过一句话确实有些哲理:丑到了极点,便也成了美了。只不过,这种美,是一种带着臭气的变态的美。
有人将此穷鸟丝与古巴革命的核心人物切·格瓦拉(Che Guevara,)相提并论,并给这个鸟丝起了一个名字:窃·格瓦拉。明显,这是一种调侃,带着十足鄙视的调侃,却又是创意十足的网络炒作的手法。只是,这种猥琐样,真的很玷污了那位已故的古巴英雄。
为什么一个小丑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内涵?不,网络时代,所谓的内涵都是外部赋予的特定内容。这个周某在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时淡定地声称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言论,被奉为百度贴吧“戒赌吧” 400万会员的“精神领袖”。看,真正的内涵,是百度给他的。就像当年网络上公知们赋予“小姐”、“同志”、“爱国”特定的涵义一样,这是网络时代的力量,同样也是网络社会的悲哀。
格瓦拉的铁粉、新浪微博知名互联网资讯博主天中捕快感到很郁闷。
一个惯偷,自古以来就注定是社会最下层的货,能摇身一变成为网红甚至是网红,他以前到底做过什么?
他是一个偷盗电瓶车的惯犯,前后四次被抓入狱。据报道从2007年开始到现在,被他偷过的电瓶车超过1000辆。但这还不够网络平台来炒作他,他确实有自己的亮点(/污点),他那些更像是脑残才能说出来的话,让炒作者石化三秒后发现了无耻的价值。周某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另外,由于多进宫,大有以监狱为家、把牢底坐穿的觉悟:进看守所像回家一样,进了里面去个个是人才,超喜欢在里面。
这些脑残之至、正常人都不屑看第二眼的话,却这在一些商业平台的炒作下,迅速成为了流行语,并被广为改造——
释放之日,随机抽选一名幸运儿走路回家
千米偷一车,十步不留瓶
仰天大笑出狱去,我辈岂是打工人
把屎扔掉倒掉是正常的,把屎能化妆出香水味,那才是功夫。据一些媒体说,周某的一个兄长表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0多家网络经纪公司解除过周某家属。200万、300万的签约价格都有人提出过。这话的水分有多少,不得而知,但几百万、上千万的合约聘金是否能真的兑现,正常的人都会一笑了之。
一个仅小学文化,四进宫的无业赌棍,以偷窃电动车为生营有钱就挥霍,没钱就再偷,却立即因自己极具特色的人格,成为网红经纪公司、直播平台的网红,刷新着各路热点热搜,瞬间成为年收入两三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成功人士”。这样人生轨迹,与其说是周某人的奇迹,不如说是这个网络社会的奇迹。与其说是周某人生最辉煌的一刻,莫如说是整个社会道德与价值的彻底沦丧。
旧社会把无数人变成鬼,新中国建立后,我们的国家把鬼变成人,现如今,看到这个惯偷成为网络颇有价值的网红,甚至比那个背负亿万骂名的厅级作家都要走红的名人,很想知道,那些为出名不惜挑战公序良俗、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挑战法律红线的“网红经纪公司”、直播平台等,真的就一点都不在乎主管部门的存在么?
人民日报有这样一句评论:以违背常识的面貌,制造汹涌而短暂的流量变现。当然常识与理智的力量终究是长久且有韧性的,新鲜感一过,就只能快速收场,留下浅薄化与娱乐化的一地鸡毛。这个评论,比当初炒作双黄连明显水平要高多了。
责任编辑:夏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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