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度小满表示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拥抱监管,坚持合规经营。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目前度小满已下架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度小满会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12月18日,支付宝针对未持有其互联网存款产品的用户,已在理财页面对银行存款产品进行下线处理。
随后,蚂蚁集团相关人士向观察者网表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目前蚂蚁主动下架平台上所有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什么是互联网存款?据了解,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对于互联网存款产品存在的争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期多次发声。
12月15日,孙天琦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发表演讲指出,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他认为,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
在孙天琦看来,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具体来说,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
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
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
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责任编辑:水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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