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遵义日报》报道,近日,43岁的钱琼在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在遵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器官捐献,她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在人世间发光发热。
不可讳言,捐献人体器官是一种爱的传递和生命延续,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更是生命至高价值的最美诠释。在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中,当一个人逝世后,最为讲究的是“死留全尸”、“入土为安”,做到落叶归根,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家属在情感上也难以接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钱琼的亲人能够作出捐献其器官的义举,不仅挽救了3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也是以爱的形式让生命得以延续,更重要的是传递着人间的真善美,为这个社会注入了巨大的道德力量。
人体器官捐献,给许多终末期脏器衰竭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这对于挽救生命、发展医学事业意义重大,但现实中并没有被很多人认可和接受,其原因多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旦做了器官捐献就会“死无全尸”,这是在伦理道德层面上会被嗤笑为大逆不道的,再加之器官捐献制度尚不完善,担心器官捐献后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牟取暴利,基于此,很多人不愿意甚至反对人体器官捐献,这也是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长期以来存在巨大缺口的重要成因。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等待肝、肾等器官移植的患者人数达100多万,其中仅有百分之一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捐献器官的人数与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数量存在巨大的不对。
诚然,要想破解人体器官捐献率较低的现状,一方面,要强化宣传教育,使人们深刻认识到生命的意义不只在于存在,更应该注重生命的延续,实现生命的最大价值,真正让捐献变得更加温暖,促使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把这种大爱精神传承下去;另一方面,要构建一套理性化、科学化、法律化的制度,为器官捐献者提供各种便利及切实利,尤其明确各方的义务与权益,让器官捐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让生命接力,把大爱延续。人体器官捐献是一种生命的延续,更是挽救生命的崇高之举。给需要的人一点微弱的帮助,世界就会充满大爱,诚如诗人所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是对生命的热爱,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在这里,让我们共同向钱琼等器官捐献者致敬!
责任编辑:搁 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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